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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标识分为主标识和辅助标识两大类
主标识:⑴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交通; ⑵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 ⑶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应遵循;因此,设计应从特定空间本身的固有比例和尺度出发,制定与其相统一、相融合的自身比例和尺度标准。 ⑷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 ⑸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区景点方向、距离; ⑹道路作业区标志:告知道路作业区通行;(7)告示标志:告知路外设施、安全行驶信息和其它信息;
辅助标识:附设在主标识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
明确标识颜色的基本含义
⑴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
⑵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
⑶蓝色:用于指示标志、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⑷绿色:用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
⑸棕色:用于旅游区标志
⑹黑色: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
⑺白色:用于标志的底色
⑻橙色或荧光橙色:用于道路作业区标志
⑼荧光黄绿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的警告标
公路标识的设置要求:
(1)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或者已设有交通标志的地点需新设标志时,可以安装在一根标志杆上,但不应超过四种。
(2)多块标志在一根杆上并设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其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
具体排列顺序为:警告标志;限速标志;禁止通行;禁止驶入标志;禁止超车、禁止调头、禁止转弯标志;限重、限高标志;禁停、禁鸣标志;指示行驶方向和行驶车道标志;单向行驶标志;机、非专用道标志;停车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指路标志。
